国家发改委网站4月2日消息,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,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修订了《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》。《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发改能源规〔2018〕424号)同时废止。
发布日期:2024-04-03发布人:威斯尼斯人.8846.com 点击量:303
国家发改委网站4月2日消息,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,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修订了《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》。《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发改能源规〔2018〕424号)同时废止。
国家发改委网站4月2日消息,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,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修订了《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》。《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发改能源规〔2018〕424号)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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